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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稿费
文/王以轩
本人平日喜欢写作,偶有文章散见媒体之间。
最近,收到一张汇款单,是南方某杂志社寄来的稿费,金额不多,二百元整。碰巧这两天正愁没有零花钱,真是雪中送炭。欣喜之余我将汇款单捏在手里翻来覆去的观赏,这一看不要紧,发现一个大问题:汇款单上面的收款人姓名被写错了。我叫“王志文”,上面写的是“王志友”,估计是杂志社财务人员疏忽大意造成的。
刚才兴奋得起劲的我,一下子就像瘪了气的皮球。此前,在网络论坛上听文友们说,有一些抠门的媒体为了省钱,寄稿费时故意将作者的写错一个字,让你取不出来。
想到这里,我开始琢磨着如何才能把这笔钱顺利取出。
开始,我想到一个笨拙的办法,就是用透明胶布将汇款单上的收款人“王志友”中的“友”字粘住,撕毁。这样我去邮局取钱时,工作人员看不清“友”字,证件上姓名的前两个字相同,对方估计不会太在意,应该能蒙过去。如果对方要问的话,我就说汇款单收到时就这模样,与我无关。
然而,我又转念一想,现在的邮局汇款都是电脑联网进行的,虽然我将“友”字撕毁,邮局电脑里应该有存根,如果将此对照,岂不是露出马脚?看来此计不妥。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索性一想,做人应该诚实坦荡,事实该怎样就怎样,不就是姓名写错了吗?我就主动跟人家解释说,这是杂志社把我的姓名写错了。要是对方问我有什么证据呢?我就把当时杂志寄给我的样刊和信封都带去,上面的姓名就是我的姓名,一字不差,这就是证据。
经过一番酝酿,做好准备后,心里也舒坦多了,骑着我的“电毛驴”火速奔向邮局。
到了邮局,来到柜台前,将汇款单和身份证递进去,邮局工作人员接过后,动作麻利的在电脑上操作后,拿起邮戳使劲的在汇款单上盖了个章,然后从抽屉里取出二张百元钞票递给我,整个过程不到30秒钟,至此全部结束。
走出邮局,我松了口气,早知如此,也就不操那个闲心了。
日期:2009-10-12 22:19: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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