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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搞“专家”实名制
文/王以轩

 
 

  近日“专家”比较活跃,比如围绕蒙牛“特伦苏”OMP牛奶事件,就有专家纷纷表态,声称蒙牛公司生产的“特伦苏”OMP牛奶无致癌成份。不料此言一出,消费者哗然。然而世事难料,随后媒体又报道,另外的专家表示,蒙牛“特伦苏”OMP牛奶仍然可能导致人体致癌,消费者再次哗然。这里究竟是些什么“专家”在说话?
  仔细观察以往新闻事件,同样类型事件不止一次发生,这不禁让人对号称“业内人士”、“权威”的“专家”产生质疑。有鉴于目前专家泛滥成灾的现象,我斗胆建言:凡是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或者观点的专家,全部实行实名制。也就是说,在媒体进行报道相关事件时,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据专家介绍”、“有专家提出建设”、“根据专家鉴定”等字眼,必须注上专家的真名实姓,比如专家张三对“蒙牛”发表看法时,就要说“根据张三专家亲自鉴定”等此类具体化的人称。
  为何要这样做?一来是为了制止“假专家”、“伪专家”坑蒙拐骗;二来是为了防止有些专家面对媒体不负责任地进行一番胡言乱语,跑嘴跑火车,反正谁也不知道他是谁。
  记得前几天看新闻报道,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今年开始对全国的记者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中,如果有记者从业时报道假新闻等伤天害理之事,直接拖入“黑名单”中,从此注销记者的执业资格。然而,专家和记者不同,专家不需要像记者那样严格的准入制度,名号可以自封。但如果对专家实行实名制,那情况可能就大不同,我相信真的专家都会爱惜自己的“羽毛”。
  网上流行“人肉搜索”时,很多专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上网实名制;网上流行开博,有专家提出对博主实行实名制,防止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借助网络造谣惑众。由此可见,专家们是热爱和向往实名制的。不如就让专家们以身作则,来当一回榜样的力量,给我们普通人做好示范,从此以后向公众露脸时,打出本人字号,以避免和那些“伪专家”们同流合污。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岂不妙哉?


  注:《武汉晚报》2008年2月18日第33版 说吧·连载

 
 

日期:2009-02-18 01:11:39 浏览次数: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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